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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塘”诉“人间缘”商标侵权

来源: 《新民晚报》  时间:2010-09-29


  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简称避风塘公司)是沪上一家知名的餐饮品牌企业,而另一家餐饮公司“人间缘”,在尚未获得商标专有权的情况下,也大张旗鼓地在店招牌匾、室外灯箱、店堂宣传招贴、菜谱、点菜单、订餐卡等上面,使用“避风塘”的文字和拼音。为此,避风塘公司告上法庭,指“人间缘”恶意开展不正当竞争并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23万元。日前,黄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避风塘公司向法庭诉称,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获得“中华餐饮名店”等多个荣誉称号。自2000年开始,避风塘公司注册了避风塘图形商标、避风塘图文组合商标。而“人间缘”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与原告服务范围一致。2007年后,被告在经营门店的入门店招牌匾、室外灯箱、菜谱、点菜单、订餐卡等多处单独或组合突出使用避风塘文字、避风塘图文商标。
  避风塘公司认为,“人间缘”利用原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混淆与原告的关系,获取非法利益,侵犯了其所享知名餐饮服务特有名称的权利和相应商标标识的专有权。避风塘公司要求被告就2007年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新民晚报》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另外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律师费、公证费在内的费用3万元。
  法庭上,被告“人间缘”公司辩称,公司知悉原告已获得相应商标专用权后,便停止使用相关商标。另外,“人间缘”公司使用的商标是通过设计机构设计的,与原告的标识是有区别的,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记者 江跃中 实习生 蔡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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