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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华“YD”商标孟加拉国遭遇“李鬼”

来源: 《市场导报》  时间:2010-07-13


  日前,工商余姚分局收到江苏工商部门制发的江苏金坛市一柴油机厂侵犯余姚市捷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侵权者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这是余姚工商部门查获的首次由境外侵权线索带出的境内企业商标侵权案件。
  余姚市捷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专业生产柴油机,并于2007年注册了“YD”商标。  “YD”牌柴油机主要出口到孟加拉国、印度等国,在这些国家的市场上拥有很高的品牌声誉,受到国外客商的青睐,价格比我国同类出口产品高10-20美元/台,被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评为著名品牌,并于去年在孟加拉国获得商标注册。
  去年下半年,余姚市捷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在孟加拉国市场上,发现有大量假冒的“YD”柴油机销售。经调查得知,是江苏省金坛市一柴油机厂生产的假冒“YD”商标柴油机,即向工商余姚分局请求帮助打假。
  去年12月24日,工商余姚分局派执法人员去江苏金坛市协助查处“YD”注册商标侵权案件,通过知名商标品牌保护联络网,取得金坛市工商局的大力支持。当天下午,工商余姚分局执法人员会同金坛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赶赴金坛市某柴油机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厂生产车间内有63个标有“YD”字样的柴油机齿轮室盖,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明,该柴油机厂于去年8月至9月期间,组织生产假冒余姚市捷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商标“YD”的柴油机600台,通过浙江某机械有限公司销往孟加拉国,共计销货款448150元。
  为了加快案件的处理,今年1月18日,工商余姚分局分管局长带领商广科两位同志两赴金坛市,再次与当地工商局领导沟通,要求及时依法处理该案并对当地其他企业的假冒“YD”商标行为一并进行严厉打击。
  今年5月19日,金坛市工商局对金坛市某柴油机厂假冒“YD”商标案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及时阻止了假冒“YD”商标的行为向区域化发展的态势,维护了余姚市捷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和“YD”商标在国际市场上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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