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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成杀虫剂商标 不是凄美是凄凉
来源:www.lawvip.net 时间:2009-11-23
作为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其中林黛玉的凄美令人扼腕。而现在,她的命运也从文学延续到了现实。据悉,以“林黛玉”为中文的商标被申请注册在“杀害虫剂”等商品上,于日前通过商标局的初审并被公告。
为什么企业对用“林黛玉”这样的知名文学作品人物作为商标情有独钟?究其原因,主要是林黛玉这个名字家喻户晓,企业把它作为商标可以比较容易地吸引公众注意并推广产品。然而,此举在笔者看来很不妥当,将“林黛玉”注册在“杀害虫剂”商品上,不仅是对我国古典文学作品形象的损害,而且也不并能产生预期的宣传效果,因为它不仅与商品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更重要的是,它与公众一般的审美标准背道而驰,引导公众将“林黛玉”和“杀害虫剂”相联系只会事与愿违。
古典文学作品是中华民族的瑰宝,需要我们共同来尊重和保护。(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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