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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延续确认结果
来源:浙江省工商局 时间:2009-03-20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依企业申请,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局认定“盾安”等272件商标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决定对“传化”等47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予以延续确认,有效期为三年,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 附件:2008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名单 2008年度延续确认浙江省著名商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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