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新闻 >

温氏商标之争有下文 天源实业获准注册

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9-02-05


  广州天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实业)打算申请注册一件名为温氏的酒类商标,不想却引来四川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食品)的异议。近日,这场持续数年的争论尘埃落定——天源实业的温氏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
  为什么一件以姓氏命名的商标,会引来如此多的争端,它和泸州老窖又有什么关系呢?据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三源村温氏家族珍藏的《温氏家族族谱》记载,早在唐代,三源村温姓“第十一世祖”温淳高就已携妻儿、兄弟多人来到四川泸州和万县,从事烧酒酿制。清代乾隆年间,迁居四川泸州的“第十四世祖”温荣盛在泸州买下几十口“陈年酒窖”酿酒,命名为“温氏老窖”,为四川泸州酒业的兴盛奠定了基础。不过,天源实业的董事长温良就是温氏家族的后人。2004年2月29日,天源实业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温氏酒类商标。在商标公告期内,泸州老窖和温氏食品对此提出异议。
  温氏食品认为,温氏食品的温氏商标已于1995年在第29类商品上获得注册,2004年3月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天源实业申请的温氏商标系恶意抄袭复制,应予以制止。对此,天源实业表示,其所申请的温氏商标是酒类商标,与温氏食品已经注册的食品商标分属于不同类别,不存在近似。而泸州老窖则认为,泸州老窖最早是由明朝舒家创立的,后来把窖池卖给温家,因此与温氏家族具有特殊的关系。天源实业的温氏商标如果注册成功,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某种误认。
  近日,经过异议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为,天源实业申请注册的温氏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是第33类烧酒等,温氏食品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是第29类冻肉等。泸州老窖引证的温永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虽然是第33类烧酒等,但与温氏商标在整体外观、含义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二者也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依法核准注册。此前,温氏商标在我国港澳地区以及朝鲜等国都已申请注册。(鲁钇山)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新闻 > 温氏商标之争有下文 天源实业获准注册
上一篇:嘉陵商标海外遭抢注 专家称现在维权获胜概率较大
下一篇:两家“稻香村”春节摆擂台


Copyright © 2007 浙ICP备12004024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71-85922870 13516822959  传真:0571-85922870  Email:hoyt2000@163.com  QQ:805968006
地址:浙江·杭州  邮编:310000  网址:www.lawvi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