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新闻 >

中策商标“花落”杭州中策

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8-12-18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作出一项异议复审裁定,对杭州中策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策公司)申请的中策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一场持续5年之久的中策商标之争暂告一段落。
  2003年6月25日,杭州中策公司总经理汪利民在第9类商品上提出中策商标的注册申请,并顺利通过初审,于2005年12月28日初审公告。公告过程中,杭州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电缆公司)、浙江中策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策公司)分别对中策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
  杭州电缆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是,中策是异议人前身杭州中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知名商号,具有很强的独创性与显著性,在相关公众中有极高的认知度。谈到中策牌电缆、电线,人们会联想到杭州电缆公司。中策商标一旦注册使用,易误导相关公众,造成市场混乱。
  据悉,杭州电缆公司的前身杭州电缆厂成立于1958年,后于1992年与香港中策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杭州中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企业转制,成立了浙江富春江集团杭州电缆厂,2002年4月又更名为杭州电缆公司。
  浙江中策公司则认为,中策是浙江中策公司的著名字号,是由他们在先使用并已经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杭州中策公司对他们的商标进行模仿和抄袭,将其申请注册于相同、类似的商品上,属于损害异议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汪利民委托杭州德龙商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答辩称,中策商标具有独创性、显著性。杭州电缆公司一直未将其商号中策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且其与浙江中策公司均称中策商标与其商号冲突,正说明中策作为商号不能由任何异议人独占。
  据了解,中策商标早在1999年4月14日就被杭州加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裕公司)注册,汪利民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加裕公司在法定期间未向商标局提交使用中策商标的证据,商标局依法撤销了第1263652号中策商标。随后,汪利民申请了中策商标。
  商标局经审查认为,中策商标的注册使用并未损害异议人的在先权利,应不会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并于2007年4月16日对中策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杭州电缆公司随即于2007年5月8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专家指出,企业字号和商标的统一有利于企业整体形象的宣传,让消费者建立起统一的联系。杭州电缆公司丢掉中策商标其实并不冤枉,原因有二:该公司前身为杭州中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在改制后,并未沿用其字号,主动丢掉其知名字号是其一;企业一直在使用永通商标,而没有将中策注册为商标是其二,所以中策商标只能花落别家。(文 正)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标新闻 > 中策商标“花落”杭州中策
上一篇:海南携程旅行社“搭便车”输官司
下一篇:阿里巴巴赴港上市前夕突遇“商标门”


Copyright © 2007 浙ICP备12004024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71-85922870 13516822959  传真:0571-85922870  Email:hoyt2000@163.com  QQ:805968006
地址:浙江·杭州  邮编:310000  网址:www.lawvi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