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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海外维权获胜 韩国人犯获刑一年

来源:《成都商报》  时间:2008-11-28


  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五粮液集团韩国维权案终获胜利,据悉,这也是中国酒企商标被假冒海外维权获胜第一案。记者昨日从代理此案件的四川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获悉,日前,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正式裁决,侵权公司韩国极东贸易株式会社负责人申永奎(音译)因违反商标法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并没收扣押的假五粮液590瓶,并处韩国极东贸易株式会社3000万韩元罚款。

  1680瓶假五粮液销进韩国

  记者获悉,早在2005年,申永奎就瞄到了五粮液酒在韩国市场销售的商机。从2005年8月开始,申永奎分批次携带五粮液假酒入关,每次携带120瓶贴有假商标的“五粮液”在釜山、首尔、仁川等地销售。截至2006年10月,申永奎共14次进口销售1680瓶假五粮液。
  2007年初,韩国仁川海关发现了一批“五粮液”酒将进入韩国市场销售。由于此前五粮液集团在韩国对商标“WULIANGYE”和“五粮液”进行了海关备案,于是仁川海关需要商标权利人证明该批货物的真伪才能决定是否允许其进入韩国市场销售。2007年3月左右,经五粮液集团鉴定,该批产品为假冒“五粮液”商标产品,请求海关依法扣留。其后,五粮液集团委托四川超凡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与韩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共同进行维权行动。韩国律师在韩国就申永奎及其公司的侵权行为展开调查,搜集侵权证据。仁川海关经调查后,将调查材料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侵权人原是个惯犯

  日前在法庭上,来自三位韩国证人的口供证据,以及五粮液集团提供的出口单价表、商标注册证、鉴定证明书正本,成分分析表、五粮液防伪真品标识等有力证据,最终让五粮液集团打赢了这场跨国维权官司。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决书认为,申永奎除违反商标法外,还违反了关税法和外国汇兑交易法,三罪并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记者调查发现,申永奎曾在去年11月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罪被判处1年徒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次受处罚较重也主要因为一直做酒生意的他已经是个惯犯。
  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律师周洪表示,目前五粮液已经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商标注册,早在2003年,五粮液就在韩国进行了商标注册,在2005年进行了海关备案。
  国际商标协会教育与咨询委员会委员母洪认为,“五粮液”韩国维权案应该算得上中国酒企商标被假冒海外维权获胜第一案,此前王致和曾打赢中华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记者 张亦帆 实习生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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