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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新娘”侵犯奥运标志被重罚
来源:《合肥晚报》 时间:2008-05-09
安徽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局昨日(8日)上午对外发布,随着北京2008奥运会临近,全省商标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各类专卖店、文具店、学生用品店以及农村边远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着手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经查处200多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其中4起典型案件被重罚。
铜陵市金伯利钻石专卖店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店堂内张贴带有奥林匹克标志“Beijing2008”字样和“金伯利钻石带你提前畅游北京奥运”的宣传广告,同时还以每期1200元的价格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同样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宣传广告。其广告内容经铜陵市工商局调查后认为,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将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在商业宣传上,其行为已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5000元。
铜陵市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中国印图案,称“Beijing2008”中华大家庭2008新人迎奥运活动摄影指定单位“薇薇新娘”,开展祝福奥运新人铜陵地区选拔活动等广告宣传。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处以1万元罚款。
淮北市天鑫金店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北京2008年奥运精制金章”及衍生产品,违反奥标条例有关规定,淮北市工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共24套,罚款3000元。
安徽皖源旅游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茂源经营部未经奥标权利人许可,擅自购进纯银质福娃、铜质福娃等准备销售时,被安庆市工商局大观分局查获,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依法没收在案的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和纪念品,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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